公积金贷款圆了47万余户家庭“安居梦”
2020-07-08    来源:苏州日报   

 

从本月1日开始,全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每月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最高达26400元,同比2019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上调2700元。自1992年苏州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28年惠民实践,公积金贷款圆了47万余户家庭“安居梦”,为满足新时代市民住房需求保驾护航。

公积金制度的“先行军”

持续保障住有所居

谈起苏州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管利平告诉记者:“自1992年起,苏州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并同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算是我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先行军’了。”

在1999年4月,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前,苏州在地方就已经进行了尝试。在此之前的福利分房政策,已经无法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要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就要为住房贷款找到稳定的、大量的长期资金来源。

于是,苏州市公积金制度应运而生。

截至2019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达382.91万人,其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71%,充分说明中、低收入群体为公积金缴存主体,这也与公积金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消费的制度定位相符合。

1993年4月1日起,苏州实施《苏州市市区职工购、建住房低息贷款施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998年12月1日起,苏州市区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公积金的使用方向也从过去以单位和政府住房项目贷款为主,转变为向职工个人发放购房贷款为主。此后,公积金贷款成了老百姓买房时重要的低息贷款手段。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处处长胡骋宇告诉记者,截至今年6月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年累计贷款发放473445户,累计贷款发放金额1440.92亿元,累计支持购房面积4809.44万平方米。购房提取、贷款购房,让无房职工拥有自己的住房成为现实,大大减轻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负担,圆了他们的“安居梦”。

2019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额378.08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63%,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0.33%,租赁住房占0.16%,职工提取公积金基本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保障“住有所居”的作用有效彰显。

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需求

近年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扣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完善使用政策长效机制,在促进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从1995年到2005年,苏州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积金作为地方配套资金,累计发放住房建设贷款8.63亿元,先后支持新区的新升新苑、工业园区的新城花园、姑苏区的新康花园等住房建设共83万平方米,为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提供住房9000多套。

圆满完成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试点,累计发放3.2亿元支持市区第二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梅巷项目,占地面积12.78公顷,改善安置居民1431户。

率先实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特困群体、四大惠民工程涉迁居民的一系列公积金倾斜政策。面向中等偏低收入职工家庭连续9年开展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工作,累计办理贴息13027笔,共计2922.35万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提高广大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苏州公积金中心在保障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需求的同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扩大缴存人员数量

闯出“苏州经验”

作为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苏州市公积金中心面向新市民注重政策扶持,积极融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全国率先支持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管利平告诉记者,最近几年,苏州市每年新增的80余万缴存职工中,90%以上均为外地户籍的新市民。

为主动适应苏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支持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面向港澳台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此项政策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苏州首创21项苏州标准版《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与控制手册》,也被评价为对全国公积金系统建立统一的业务服务标准和流程具有直接参考、借鉴和推广作用。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功将公积金扩面职能纳入镇、街道层面,在吴江盛泽镇设立全国首家镇级公积金管理服务分支机构,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公积金管理机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三方联动的扩面模式。

主编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技术规范》,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已成熟的银行直连系统为蓝本,将涉及信息化的软硬件体系架构、核心业务功能、建设管理以及运行维护等的规范上升为国家标准,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呼应“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要求,面向全市缴存职工全新推出“租房委托提取”模式。通过加大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帮助返苏的缴存职工切实解决居住问题,助力我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打造“就在苏州”活力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苏州公积金制度建立28年来,打造了“公积金·惠万家”服务品牌,在闯出公积金领域的“苏州特色”和“苏州经验”同时,为满足新时代市民住房需求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