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散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选聘公告
2023-10-3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根据《盐城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盐财购〔2017〕11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心分散采购项目开展采购工作。

一、服务项目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中心分散采购项目。

二、选聘对象

取得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最新公布的为准)。

三、服务费用

根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计费标准为基价,乘以中标下浮率为单个项目采购服务费用,单个项目采购服务费用不足3000元的以3000元计取。(含人工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等所有工作经费)。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10时,未按时提交材料视同不参加选聘;

地点: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12会议室(迎宾南路158号)。

五、代理服务内容

项目采购招标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拟定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答复),协助中心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所有相关事项,协助中心草拟签订、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六、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不接受分公司)。

(二)参加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项目组名单,成员3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为该机构正式员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业年限不少于5年,需有招标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采购工作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盐城市市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盐财购〔2017〕11号)及本选聘公告等要求执行,与我中心相关处室(部)做好对接并接受其监管。

(四)招标代理机构须根据招投标结果出具正式报告文件。

(五)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招标代理服务的投标报名。

七、评标、定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首先由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评委按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下浮率低的优先,若下浮率再相同,则由评委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一)资格审查

评委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资格条件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委托书(盖章)、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项目组成员及资质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带会。

(二)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30分)

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下浮折扣最大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记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投标人业绩(20分)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有1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项目代理合同复印件或招标公告等类似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有1个项目得2.5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已实行自有电子化采购的,得5分(提供政府采购公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4、人员配置(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经理培训的得1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名的得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40分)

评委对投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25-40分,根据方案专业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具有很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36-40分;方案基本齐全、结构基本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31-35分;方案内容有重大缺失、结构不够完整,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没有可操作性的得25-30分。未提供不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评标规则

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对服务方案的评审应记名分别评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计入总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二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八、其他事项

参加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2023年11月2日 上午12点前传真报送参加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盖章),未报名视同不参加选聘。

本次选聘工作由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寿标,电话:88372015,传真:88368016。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