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意见
2024-04-2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3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苏建规字〔2024〕1号)相关规定,修订我市相关文件。现就《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热线电话:0515-12329反馈意见。
2.通信地址: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617室,邮编:24000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规定征求意见”字样,联系人:刘备。
3.电子邮箱:437678350@qq.com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