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宁普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2024-08-01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阜宁普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4〕苏0923强清23号),已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为阜宁普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大数据产业园A16幢;联系人:顾律师、王律师;联系电话:15861945011、1536648289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阜宁普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阜宁管理部(地址:盐城市阜宁县香港路555号,联系电话:0515-68589662)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