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2025-05-2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表彰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先进集体以及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继2020年首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再获这一殊荣,实现“二连冠”。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2020年11月,我市首次成功取得这张“金名片”,随后开启新一轮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向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部署要求,持续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数字化应用、智能化转型,积极探索具有盐城特色的数智赋能精神文明建设路径,充分激发新时代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将创建成果转化为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文明创建是提升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美誉度的战略之举,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我市把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有效载体,坚持全领域、全市域创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注重典型示范、树立先锋导向,在全社会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进一步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了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市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创建全过程,始终秉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更加以民为本、常态长效、务实求实,积极实施创建为民实事工程,既美化了城市外在形象,又提升了百姓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