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出台19条楼市新政助力市场回暖——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6-04-2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促消费、抓更新、强服务、建机制7个方面精准发力,制定19条惠民利企新政,进一步激发楼市活力,助推市场入春回暖。

《通知》明确,将持续完善土地供应与存量规模动态挂钩机制,突出土地供应“控量提质”导向,大力推行“小地块”供地。同时提出,保障高品质住宅开发用地需求,为企业开发高品质项目提供更大支持。

针对市场现有存量用地、存量商品房,将分类施策实现盘活利用。其中,对市场去化压力大、开发意愿不足的地块,依法依规开展协商收回、转型提质。而针对存量商品房,将指导收购主体开展收购工作,作为各类保障性住房、安置用房的房源。

《通知》表示,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常态化组织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多类型住宅项目参与申报。为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济南将健全住房置换激励机制,探索优化完善“卖旧买新”相关政策,搭建专业服务平台,规范开展住房“帮卖换新”业务。

为让更多市民住上“好房子”,《通知》明确,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低碳、舒适理念深度融入“好房子”建设全流程,打造适配多元需求的高品质住宅。

新政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明确一人缴存、两人及以上缴存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90万元、130万元,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等情况,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区分不同情况,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不超过240万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除可用于支付物业费、取暖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等,还可在指定时间段内用于购买济南市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每套住房限配一个车位、储藏室。

人才是推动城市发展的核心资源,此前,济南市出台了人才“双30条”支持政策,《通知》进一步明确,重点提升“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力度,符合条件的毕业五年内上述人才,将购房补贴标准提高至博士最高25万元、硕士15万元。

此外,济南还将精准对接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需求,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过渡性住房需求;有进一步购房需求和条件的,支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