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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子女外省买房
内容 儿子在山东威海买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付首付或偿还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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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JCL20260402674 提交时间 2026-04-26 19:57:4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经核实信息,未婚子女在异地购房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得提取本市公积金用于支付异地购房首付款。如符合提取条件,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需提取人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冻结,有现金还款部分。
所需材料:1、借款合同;2、借款人偿还贷款近期还款明细;3、贷款余额证明;4、在异地中心缴纳公积金一方的对账单或支取记录(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提供异地公积金账号);5、提取人身份证、绑定的一类银行卡、关系材料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

答复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4-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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