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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咨询
内容 我在武汉缴纳公积金,可以用于异地公积金贷款还盐城房子的贷款吗?目前异地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TQL20240300395 提交时间 2024-03-07 14:49:28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经核实信息,武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在盐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是本市域内新购买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需满足异地缴存本地贷款的条件: ①以家庭为单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已结清。 ②异地公积金是单位缴存(且社保缴纳的单位、公积金缴纳的单位、发放工资的单位一致),账户开户时间满半年且近期按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中间无断交、补缴)。 ③信用良好。 ④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应当为在盐城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

答复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4-03-0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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