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胜诉 追回俩“老赖”58.7万元房贷
2016-11-23 来源:华商报讯
华商报讯(记者 宋秉琴)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使用用法律武器,向两名逾期“老赖”追回拖欠的58.7万元个人房贷本息。据了解,这是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建立以来,首次以诉讼方式成功追讨回的逾期个人房贷本息。
职工徐某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一笔22.9万元16年期的住房贷款,在履行了5个月的还款义务后就屡次出现不按时还款长达17期之久,中心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催收和多方协商无果后,依有关规定,将徐某及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的房地产开发商一起诉诸于法院。成功将其拖欠的贷款本息共计27.7万元依法追回。某银行职工张某于2013年申请了30万元的住房贷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法院诉讼之前贷款逾期累计已达17期之多。期间,张某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中心执法人员多方走访进行上门催收的同时,也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协商,向法院申请了资产保全,开发商向中心偿还了张某所有贷款本息共计31万元。
据该中心一工作人员介绍,今后,他们将重点加强对不良贷款的依法诉讼和清收工作力度。对长期拖欠不还、催收无效的借款人,分类分批采取冻结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扣还、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冻结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借款担保人银行账户等一系列举措。此外,中心还将建立贷款逾期黑名单,对进入黑名单的借款人将取消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