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4-27    来源: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江苏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监狱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隶属中国石化集团华东石油局,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隶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化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38人,其中,在编1164人,非在编674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40363家,实缴单位266447家,净增单位37792家;新开户职工205.52万人,实缴职工1232.35万人,净增职工69.56万人;缴存额1562.51亿元,同比增长14.67%。2017年末,缴存总额10013.24亿元,同比增长18.49%;缴存余额3850.16亿元,同比增长11.95%。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151.64亿元,同比增长16.56%;占当年缴存额的73.70%,比上年增加1.1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6163.08亿元,同比增长22.9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57万笔747.88亿元,同比下降20.71%、24.3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26.37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9.45万笔6954.31亿元,贷款余额3750.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6%、12.05%、6.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41%,比上年减少5.2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54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0.58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62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国债0亿元,收回国债0.8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0.58亿元,比上年减少0.8亿元。

      (五)融资:2017年,融资167.70亿元,归还246.46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576.25亿元,融资余额265.5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0.56亿元。其中,活期38.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5.14亿元,1年以上定期45.1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1.35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47%,比上年减少5.2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253498万元,同比增长6.33%。其中,存款利息8267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62506万元,国债利息1578万元,其他674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773665万元,同比增长9.5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78824万元,归集手续费3945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9947万元,其他11544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479833万元,同比增长1.58%;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92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479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8502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747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635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725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616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55328万元,同比增长0.39%。其中,人员经费30933万元,公用经费5648万元,专项经费1874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09.68万元,逾期率0.09‰。

        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2928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52万元购买法院执行周转房。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96704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7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9%。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3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3.41%,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8.59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6.53%、5.96%和14.6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57%,国有企业占4.43%,城镇集体企业占1.73%,外商投资企业占5.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7%,其他占13.0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29%,国有企业占11.61%,城镇集体企业占1.59%,外商投资企业占17.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4%,其他占10.4%;中、低收入占96.76%,高收入占3.24%。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24%,国有企业占5.1%,城镇集体企业占1.24%,外商投资企业占28.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7%,其他占15.05%;中、低收入占97.57%,高收入占2.43%。

      (二)提取业务:2017年,54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51.6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4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17%,租赁住房占2.06%,其他占0.3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5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7%,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4.43%,其他占2.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58%,高收入占3.4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13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41%,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5248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61%,90-144(含)平方米占57.25%,144平方米以上占10.14%。购买新房占52.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购买存量商品房占46.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51%,其他占0.8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9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3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2.6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6.51%,30岁-40岁(含)占38.21%,40岁-50岁(含)占20.56%,50岁以上占4.72%;首次申请贷款占85.9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07%;中、低收入占96.66%,高收入占3.34%。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028笔12391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6228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3874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210笔63845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07.9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37335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16407笔3956741万元,累计贴息7984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末,全省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6个,贷款额度37.4亿元,建筑面积99.76万平方米,可解决1251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3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苏州有两个项目没有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96%,比上年减少29.7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建传〔2017〕4号)。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督促指导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涉险资金清收工作;督促徐州矿务集团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按要求存储住房公积金资金。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积极推进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2329省级短信平台建设,南京、无锡、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全省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接入平台,简化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效率。

        积极推进城市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工作,无锡、盐城、扬州、连云港完成双贯标工作,全省13个城市中心、6个行业分中心接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1个国家级、2个省部级、18个地市级文明单位(行业、窗口);2个国家级、15个省部级、9个地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国家级、16个省部级、88个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6个省部级、4个地市级工人先锋号;1个省部级、4个地市级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2个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16个省部级、24个地市级其他荣誉。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7年,全省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2017〕39号)。

        规范提取业务,加强信息共享,与上海、浙江签订《沪苏浙三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多方合作协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18年4月11日

各市中心(分中心)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