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盐公积金听公字〔2019〕第1号
2019-07-2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19年8月8日(星期四)15时00分,在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712会议室,对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行政处罚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