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光燿光学(盐城)有限公司送达《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延期处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6-03-1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单位名称:光燿光学(盐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1P28PP8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坤煌
单位住所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09号1幢
本中心依法受理职工顾**(身份证号:32092********2444)投诉你单位2020年2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审查,本中心认为,本案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处理决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住房公积金少缴金额核对确认函》。现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我部核实、确认,逾期本中心将依上述金额依法责令你单位限期缴存。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