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牧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2026-06-15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江苏牧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苏0904破46号之一),已指定盐城山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江苏牧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508室;联系人:施春林、汪曙光,联系电话:18361066353、1333892060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牧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管理人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6年7月2日前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联系电话:0515-68858382)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