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江苏朝禾鲜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0553B0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蔡伟伟
单位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新北路6号
本中心依法受理职工徐**(身份证号:320982********0023)投诉你单位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经查,你单位少缴职工徐**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合计应缴存金额为肆仟伍佰柒拾陆元整(4576元),其中单位缴存部分贰仟贰佰捌拾捌元整(2288元),个人缴存部分贰仟贰佰捌拾捌元整(2288元),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本中心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逾期不补缴的,将对你单位进行行政处理。
如你单位对上述通知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书5日内向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书面提出陈述、申辩(地址: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联系电话:0515—68858389)。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15-68858389,联系地址:大丰区黄海西路6号。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