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金东钢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公告
2026-09-1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盐城金东钢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6]苏0991清申39号),已指定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为盐城金东钢铁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盐城市新都路未来科技城C2幢1404B室;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377006670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盐城金东钢铁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法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如有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该公司职工请及时向清算组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需了解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建缴信息的职工,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亭湖管理部(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817室,联系电话:0515-83061096)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