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符合本市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先咨询银行是否同意办理。银行同意后,还需满足:①以家庭为单位首次或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②借款人是在本地由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且社保缴纳的单位、公积金缴纳的单位、发放工资的单位一致)或本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地购房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③借款人开户满半年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④商贷剩余本金小于或等于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⑤信用良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好。(备注:商业贷款结清后无法申请商转公。) 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2、商业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近期还款明细并注明贷款余额(加盖章印);3、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的购房合同;4、所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5、贷款还款银行卡及商贷银行收款账户名称及收款账号;6、申请二手房商转公贷款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增值税发票。7、如单位缴存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时间未满一年的,另外提供工资流水。如借款人仅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是在盐城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担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场。具体以柜面实际办理业务为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域内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仅个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在1-5年的,贷款利率为2.525%;贷款年限在6-30年的,贷款利率为3.075%。 如果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大于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需要将商业贷款还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后再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