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商转公咨询
内容 您好,我之前第一套房子是办理的商转公贷款,目前2025年11月末已结清该笔贷款,现在我购买了第二套房子,二手房,办理的商业贷款,请问我能不能再次办理商转公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额度和时间方面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其他要求? 额度跟契税发票显示的房屋总价、商贷合同房屋总价等有没有关联呢?     急盼回复,万分感谢!
办件分类 咨询
办件编号 JCL20260102651 提交时间 2026-01-19 10:56:1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经核实情况,您和您配偶只申请过一次商转公,并没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符合商转公的条件下,您还可以继续申请商转公业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的,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您目前的商贷是购买二手房的商贷,如申请商转公,那么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该房屋现行价值的70%。

答复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6-01-19 11:12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