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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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中心行政事务和日常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文件,建立健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承办中心文电、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中心重要印鉴管理、物品采购和发放、后勤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政务信息、意识形态、舆情监控、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资、目标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处:负责拟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操作规范流程,并组织实施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控制;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结息各项财务收支及分配等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和报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财务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负责全市公积金的资金调度和内部结算;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编制购买国债计划和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中心经费和固定资产核算,并组织开展中心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负责对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结算业务的衔接、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管理处: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贷款、提取、行政执法等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解读推广;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牵头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跟踪管理;负责提案、议案办理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协议,牵头对受托银行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负责拟定按揭楼盘的准入条件;负责不良贷款的统计、呆坏帐认定、核销申报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化培训和指导;负责对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服务质量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互联网渠道的运营管理、内容更新和异常情况解决,短信平台发布管理,知识库建设更新工作以及在线客服咨询答复、分拨、统计、分析;负责12345热线知识库报送、工单办理、协调及督办;牵头信访投诉处理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技术信息处:负责拟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系统、客服系统、网站系统及其他服务平台正常工作;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管理,以及相关系统数据管理、技术档案保密管理;负责组织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开发、调试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为中心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采购、验收提供技术支持;拟订互联网渠道(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平台、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我的盐城APP等)发展规划;负责互联网渠道拓展建设、实施和各类业务开发上线;负责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我的盐城APP等网上政务平台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社会化网络平台对接协调和业务合作;牵头系统操作权限的分配与设置;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风险防控与稽核审计处:负责拟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稽核内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定期排查分析风控点;负责对中心财务预、决算资金计划、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业务操作、资金运作进行监督;负责稽查住房公积金系统数据信息、内部授权执行情况;负责稽核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业务;对审计后发现的违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查处;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中心行政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知识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积极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各支部党的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监督;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根据中心党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参加中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问题;协助党组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总结推广经验,评选表彰先进;组织全员年度体检;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对基层分工会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直、亭湖、盐都、东台、大丰、射阳、建湖、阜宁、滨海和响水管理部: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的要求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规定,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保值、归还、行政执法等具体管理工作。